close
更新日期:2007/04/25 07:10 記者:記者陳惠惠/台北報導

國健局人口與健康調查研究中心主任莊義利說,優生保健法規定,因懷孕或生產將影響心理健康或家庭生活,懷孕婦女可實施人工流產,不少人以胎兒性別為由,擴大解釋此一條文,引發不少爭議。

新生兒男女嬰比失衡,衛生署國民健康局表示,將邀醫事處、婦產科醫學會與醫學倫理學者,討論醫療機構幫孕婦進行胎兒性別鑑定,是否違反醫學倫理、醫師法,或構成業務不正當行為。

前婦產科醫學會理事長李茂盛說,人工生殖法通過後,到底能不能再做精蟲分離術,似乎處在模糊地帶。

也有婦產科醫師表示,取出先生精子植入妻子體內的人工生殖,若基於避免遺傳疾病選擇胚胎性別,應未違法,問題是精蟲分離術到底算不算在內,恐怕還要進一步釐清。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yikinki12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